宁东铁路综合调度指挥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答疑公告
******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东铁路综合调度指挥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招标编号:NXGZ2-25-03-152/F)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招标公告已于2025年7月10日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投标人提出须澄清的问题,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表2-5、2-6提及的所有人员资格要求中:“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需与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请澄清:由于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单位详细信息,能证明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仅提供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中:“例如:XY-725清单都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但是在每个大项中还重复出现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造成重复计价。”请澄清:在投标报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是否可以不再进行重复报价?
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建筑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中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清单,但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清单报价,所有人工、材料、机具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各清单报价中,请明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是否应删除?或者无需填报?
答:前后分别是汇总项和明细项,不冲突。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以下两处有空白行。 请澄清:空白行是否信息内容为空,报价时是否可以自行删除空白行。
答:空白行不删除,可以选择不填
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请问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或竣工验收资料显示已竣工,此业绩即可认定为非在建工程?
答:必须是业主方提供项目正式验收报告(仅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不行)。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中开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铁路电务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如果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合同中项目经理为牵头方提供,请问成员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否满足此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职务要求?
答:成员方派出的项目经理不满足此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职务要求,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项目为四电工程,四电工程项目经理资质通常采用通信与广电或者机电工程这两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请问可否修改为: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铁路局认定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目录中有20种不同产品,请问提供目录中任意1种产品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是否可以确认为符合资格要求?
答:必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种类产品。
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目、“电子交易平台”内“答疑澄清文件、查看回复”栏目,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上述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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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