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服务中心委托,对尤溪县文笔山陵园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项目编号:[2025]FJYX[YQ]023。
2、项目名称:尤溪县文笔山陵园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包1 | 1-1 | 尤溪县文笔山陵园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 1(项) | 240000 | 3000 |
注:谈判服务单位的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已完成‘三证合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卫生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中任意一种服务内容,以证明其具备从事该项目的合法经营资格。
2)、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服务单位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4-13号)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供应商代表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应随身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到场(如为被授权代表的,必须同时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参加全过程谈判。
8、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9、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3000元。
1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9:00(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应于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1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8000/#/home)。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本公告同一网站发布通知,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否则造成投标失误由供应商自负。
13、谈判地点: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4-13号(国资阳光交易)。
14、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秀村路9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4-1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