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赤溪村西坵头桥上段防洪堤水毁修复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赤溪村西坵头桥上段防洪堤水毁修复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 FJZY宁招【2025】-011号
3.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36044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338814
合同包保证金(元): 0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1-1 | 赤溪村西坵头桥上段防洪堤水毁修复建设工程 | 1(项) | 360440元 | 338814元 | 项 | 建筑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
4.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4.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4.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附相关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合同包1:þ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7月23日起至2025年07月2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2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页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直接联系我司报名。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磋商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邮箱: |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9.2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10.2磋商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赤溪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
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