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招标项目名称)
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 ******委员会以慈利县发展
和 改 革 局 关 于 慈 利 县 大 峡 谷 水 库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及 慈 发 改 审 批
<2025>112 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慈利县经济
******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
2.3 项目基本情况: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 114.43
万 m3 ,设计灌溉面积 400 亩,城镇供水 0.58 万 m3/天,建设非溢流坝、溢流坝、灌溉
取水设施、消能防冲设施、防汛道路、管理及监测设施、工程的信息化、自动化系统等。。
水库枢纽:
总库容 0.01 亿立方米;
其他工程:
投资额 560 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45 天(日历日);
2.6 招标范围:包括 1.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包含地质勘察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图集、概算文件),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到位;2.初步设计阶段批复后完成
施工图设计(包含详勘和施工图、预算文件)及招标设计(配合施工招标编制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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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清单),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到位;3.项目后期报批、报建的相关服务工作,实施
期完善设计变更、参与项目验收;4.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及成库论证地质勘察报告等。。
2.7 其他要求:(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包括1.慈利县大峡谷水库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包含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图集、概算文件),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到位;2.初步设计阶段批复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包
含详勘和施工图、预算文件)及招标设计(配合施工招标编制技术标准、工程预算清单),
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到位;3.项目后期报批、报建的相关服务工作,实施期完善设计变更、
参与项目验收;4.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成库论
证地质勘察报告等。
4.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
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
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
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
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1.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4.1.3 拟任/具备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4.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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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总库容不少于 0.01 亿立方米的水库枢纽 勘察设计业绩,(投
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业绩牵引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注 1: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 5 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
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 10 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 3 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
超过以下范围:坝高 70 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 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 8 米
(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上的。
注 2:(1)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
******委员会对
投标人所上传附件资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
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
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勘察业绩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
供)、 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合同协议书、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
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
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提供))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
******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
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其他要求:
。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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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23时59分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6.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
系统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9:00时
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
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
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
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
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8.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2。
8.2 本次招标是否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
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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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
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